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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01-18 11:01:22 楼主 | |
曲江区上演了一处现代版“掩耳盗铃”,一名窃贼在行窃得手后又将监控显示屏一并盗走并毁坏。曲江区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这名“掩耳盗铃”的窃贼张某平拘役4个月并处1000元罚金。 去年8月10日凌晨4时多,张某在办理退房手续时发现前台抽屉内存有现金。于是他假装离开后又折返至宾馆大厅意图伺机实施盗窃。趁工作人员休息的时候,撬开前台装有现金的那个抽屉,偷得存放现金5200元后不慌不忙的离开了现场。 原来他因为害怕宾馆视频监控录下作案经过,便在返回宾馆前台后,将前台的电脑显示器一并偷走并砸毁了。然而,公安机关还是根据监控视频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张某。同年9月2日,被告人张某通过其亲友赔偿给某宾馆6500元,获得了谅解。此后,他又通过手机信息向公安机关表示非常后悔,于是公安机关敦促其尽快投案自首。同月15日,其在武昌火车站准备坐车回韶关投案时,被当地公安民警抓获。 曲江法院一审判决认为,被告人张某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秘密窃取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。其案发后主动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,且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民警抓获,属自首。据此,该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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