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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12-02 15:00:40 楼主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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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性签名: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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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12-02 19:43:11 1楼 | |
感谢版言主的理解和支持,我也不清楚到底违规在哪里了啊?请问ID是oppo注册的用户名吧,如果是的话就是本人在用的这个"lufujun2008",真心希望得到版主的帮助,可以让我回到星空(中国). | |
发表于 2011-12-03 10:15:44 2楼 | |
多谢版主! | |
发表于 2011-12-05 17:24:35 3楼 | |
有劳版主了,话说回来,它总得给我一个说明违规在哪里的原因吧,就算是再注册一个,弄不好又稀里糊涂的违反规定啊!再说到是先给个警告再封也不迟啊!真是郁闷! | |
发表于 2011-12-06 20:20:45 4楼 | |
哦,原来是这样啊! | |
发表于 2011-12-06 20:20:58 5楼 | |
哦,原来是这样啊! | |
发表于 2011-12-06 20:27:59 6楼 | |
想了想好象是当时发贴时没有选择分类,发表时也没想那么多就随便点了一下,没想到会有这么麻烦 | |
发表于 2011-12-06 20:58:27 7楼 | |
刚才用手机发的内容,没写完就出去了,移动光标时都误碰到旁边的“发表”按钮了,这时才想起x903的键盘,这种情况下用它还是挺给力哦!顺便提一下oppo官方星空(中国)那个“官方消息”能不能对会员改成禁用呢,以免在有人犯这样的错误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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